重塑治理文化是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大学文化治理是一种基于大学治理文化的大学治理模式,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的“文化滞差”(cultural lag)理论说明,文化内部相互联系的各部分各自发展速度并不一致,制度文化要率先独立发展,精神文化相对滞后。大学内部治理文化重塑,要遵循文化滞差内在规律,从制度文化到精神文化,循序渐进地营造大学文化生态,实现大学文化治理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耦合。
(一)制度文化:标准化的硬治理
大学制度既包含显现的行为规则,又包含制度背后的价值观,也就是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稳定性、规范性和普适性的,是以标准与规则等显性方式对个体行为的硬约束。大学内部治理的制度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建立制度权威和制度治理规则,确立规则意识,发挥制度的“硬治理”(hard governance)功能来推进我国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坚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标准。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强调,办好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学,必须有中国特色。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内部治理制度,是中国大学制度文化的核心标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这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这就要求在大学内部治理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权威和行政权威的存在,构建有中国特色大学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把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有效地转化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能力。
2. 建立教授治学的学术文化是我国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标准。对大学内部利益相关者来说,大学内部治理的制度文化,是一种规范性文化,是将外在的标准、规则内化为个体的约束机制,形成符合制度规范的个体行为,从而产生对制度规范的自觉遵守。教授治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教师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的制度安排,其内在制度文化的价值基础是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教授治学的价值观一方面是激励教师努力追求学问,另一方面也为教师参与学校内部治理提供一套规范体系,是学术权力在大学内部治理发挥作用的制度载体,旨在构建一种大学学术文化与行政文化保持平衡的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保证教师参与大学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力。教授治学制度一方面用来消解行政文化和学术文化的分野,另一方面可以消解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之间的差异和冲突,形成基于学术文化的内聚力,由此为大学内部治理参与者提供制度化的行动规范,促进大学的有效治理。
3. 注重基层组织的文化建设是我国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运行规范。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的制度文化,需要强化来自院系层面和教师学生群体的主动参与,形成共同的权威关系,也就是大学内部利益共同体在目标共识和利益一致基础上,自觉自意愿地采取一致的行动。共同的权威关系提供了大学内部治理基于信任、合作和共同责任的行动规范,因此,治理重心下移是我国大学内部治理改革的方向,重点在于加强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学院式治理模式可以调动教师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的主动性,有效解决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的泛行政化与单中心问题。通过基层制度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基层组织与学校行政管理在制度保障下的交流与沟通,通过制度化的权力分配,为大学日常运行活动提供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的行动指南,促进行政人员与学术人员建立交流合作、信任共享的互动互惠关系,致力于大学共同治理目标的达成。
(二)精神文化:柔性化的软治理
相对制度文化的“硬治理”,精神文化的“软治理(soft governance)”才是现代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宝。“软治理”是通过人们间的相互作用来创造组织文化,存在于人们分享看法与理解他们所作所为的认知过程中。它是以人的相互作用和信任为基础,通过价值认同维系个体与群体规范的社会连接,能够满足大学人的精神文化需要。
1. 彰显大学精神文化的价值引领。蒂尔尼指出,大学内部共治的要点不是创造一个紧密联合的系统,而是要在松散联合的系统内改进决策的方式。决策方式的改进来自于大学内部共同体的价值共识,通过核心文化价值引领,发挥大学精神文化“软治理”功能是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我国大学治理核心价值文化引领,首先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信仰,这是中国特色大学治理的必然要求。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现代性的转型,而现代性的真正问题是信仰问题。大学精神文化是特定的意义、价值等思想观念为大学内部治理指明方向、提供动力。我国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坚持民族文化复兴这一核心主题,扎根中国本土文化,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大学精神文化塑造过程中的价值引领作用,使之成为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驱动力。其次,要发挥大学理念的价值引领。从大学发展历史来看,大学组织的变革和转型都是按照大学的文化逻辑展开,是以大学特有的理念作为引领。大学理念是大学精神文化的精确表达,自中世纪大学诞生以来,“学术自由是大学确保真理探究、知识发展和‘塑造整全的人’核心价值的第一要义。”在学术治理领域,大学的价值观为学者提供一个按照知识逻辑交往与行动的场域和环境,在这里,激励人们努力追求学问,以学术的方式把人们联系在一起。学者在学术领域平等自由的思考和讨论,由此形成大学内部治理的价值观和文化传统。最后,要遵循大学组织的学术逻辑,培育大学文化的批判与自我批判精神。巴纳特指出:“如果一个机构不具备‘批判理性’‘真知’和‘对话’这样的观念,人们则很难设想它可以戴上‘大学’这顶桂冠。”大学作为知识生产与创新的场所,批判精神与批判性思维使大学成为一个理性的场所,履行社会的良知的职责。
2. 强化大学精神文化的价值认同。意义与价值认同是精神文化的核心,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在大学文化本位的层面上回归大学的价值理性,在价值共识基础上实现大学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多元主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互动交流协商一致的结果。蒂尔尼指出,大学治理的改进源于组织参与者对大学核心价值的认同。大学治理的改进和大学绩效的提升,不在于设计出一种最好的治理制度,而在于参与者能够有效地解释大学文化。强化大学精神文化的价值认同,旨在促进大学内部不同利益群体基于理性统一的价值共识契合。康德认为,理性是文化的内核。基于理性统一的文化图式,不仅能够产生对大学文化的价值认同,还能够产生大学文化的价值增值效应,提高大学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大学治理的责任感,实现大学内部治理是从“自治文化”转向“责任文化”的根本性转变。大学文化认同是多元主体的相互博弈过程,为避免利益群体各方陷入无序竞争,基于文化认同的制度性安排是至关重要的。对以校长为主的大学行政领导者需要转换身份,站在学术群体的立场上思考合作共治的可能性,这不仅是为了理解学术群体是如何进行工作的,而且要真正体验学术群体的文化、价值以及身份认同感。对于以教师为主体的学术群体,基于学术文化和追求真理的价值取向,要有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的文化自觉,也就是为了加强对文化治理主体的自我掌控能力,有效取得适应新环境文化选择的自主位置。由此克服行政管理文化的单向的价值输出、文化融合与文化互动难以真正实现的文化治理困境,大学治理实践场域中的文化博弈,基于信任与共同价值由有异质性的文化割裂走向沟通与交流,并从文化认同走向文化自觉。
(三)“制度-精神”融构:生态型协同治理
文化生态是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文化治理的特征是通过主动寻求一种创造性文化增生的范式实现文化的包容性发展。治理不局限于一套制度规则,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这就需要将大学制度文化的“硬”规约与大学精神文化“软”规约相结合,实现大学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融嵌互构,形成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态型协同治理模式。
1. 实现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是一种生态型思维,用来克服大学内部治理方式的单向度和单一性,通过构建多向度、弹性化和柔性化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大学内部治理能力。大学制度和大学精神的互推互构,有助于提升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精神文化是大学制度文化的内核,制度文化是大学精神文化的延展。大学制度文化为主体行动提供规范与规约,大学精神文化作为意义、价值内化人的思想。大学治理文化的重构,就是要通过“制度之表”和“精神之里”的融构,实现大学治理思想与行动的统一、治理目标与效果的合一。通过大学制度规范的约束作用促进大学治理文化的张扬,通过大学文化的审视与反思来修正大学制度的建构与运行,使其符合大学内部治理文化的要义、精神与旨归。这种包容性增长从形式上看,大学的行政文化与学术文化、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要实现包容性增长,遵循“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文化多元共生原则,用“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主体性思维,在现实的场域通过不同群体之间的互动与交往,在大学文化增值的生态下促进大学多元文化的包容性增长。从内涵上看,权威和自治的包容性增长对于提升大学内部治理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大学作为政治组织和学术组织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大学内部治理的权威包括行政权威、政治权威、学术权威、教师权威等多种类型、多种权威的存在与博弈制衡,有利于大学内部共同治理格局的形成。大学自治是大学组织的文化基因,是大学内部控制权利和能力的体现,大学自治意味着学术文化对大学组织凝聚力的增强,通过发挥学术权力来减少来自大学外部干预和控制,对现代大学的核心功能和组织边界是一种保护。权威和自治的包容性增长淡化了大学内部治理过于刚性的科层管理和官僚化色彩,通过大学制度文化的包容性和精神文化的价值整合性,依靠隐性的观念和价值体系,营造良好的大学文化生态环境。
2. 推进“学术-行政共同体”的网络式治理。大学是一个复杂的松散性组织,文化治理需要将大学组织视作“学术-行政共同体”。职能部门是行政权威的象征,行使象征管理权力,其中也包括部分学术管理的权责。学院是学术权威的象征,是大学学术权力的主体,也履行着日常行政管理的权责。基于“学术-行政共同体”的大学治理文化,从治理结构来看,大学组织的学术文化属性要求大学开展自组织网络的治理,即建立在信任与互利基础上的社会协调网络。大学内部治理应是网络式权力结构,行政权力向学术权力的适当分散,制度与文化互构。杜赞奇将其称为“权力的文化网络”,即公共权利背后隐藏的合法性因素正是来自于社会文化的制约。大学内部治理权力运作的各种规范构成了一个密集而复杂的文化网络。大学制度必须在这一网络中活动,大学文化作用于大学制度才使权力和权威得以强化。大学内部治理秉承并追求一切基于学术、为了学术,并由学术所引导的动态整体的“学术性行政”的大学治理理念,让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各安其位,行政权力回归服务本身,学术权力回归学术本真,在大学内部决策权力结构中实现冲突和多元利益之间的平衡。从大学内部治理过程来看,治理不再局限于正式的制度,而是一种持续的互动。大学内部治理过程的核心要素在于以平等协商、充分沟通、达成共识、相互理解和共同行动为核心内容的生态文化,发挥大学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对各种利益诉求的整合,而且更多的是借助治理文化的整合机制。为使大学内部治理平稳运行,行政人员和学术人员必须彼此信任,尊重彼此的工作,有机分担整个组织的责任。由此可见,基于信任和价值认同基础上的“学术-行政共同体”,通过建立生态型协同治理的文化整合机制,从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同步推进大学治理文化建设,大学治理文化的内在驱动力推进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总之,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立足大学组织变革的文化逻辑,在追求大学制度合理性和高效性的同时,更要从制度文化的内在价值出发,致力于大学制度的文化价值和大学精神文化的构建,以文化主体自身的价值为出发点,实现大学制度与精神的融构,用文化生态的思维寻求对大学内部治理制度中权力合法性的文化认同,以大学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有效契合为基点,构建大学内部生态型多元协同治理模式,有效推进我国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