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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8-05  点击:[]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3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立项宗旨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立足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口问题与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与新质生产力、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等重要议题,引导高教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全面提高研究与实践结合的服务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江苏省高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依据《江苏高教》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学治理、大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国外教育等,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学术性和创新性,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20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30项。

(三)经费划拨。申报课题经评审并确认立项后,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拨付课题经费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公账户。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二)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

(三)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课题第二主持人也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含第二主持人)凡在学会已有立项的在研、但未结题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四)课题研究成果视为自动向《江苏高教》投稿,其中,重点课题论文成果必须首先向《江苏高教》投稿,经编辑部审核后,优先在《江苏高教》刊发。相关成果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江苏高教》专项课题支持项目。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系统申报。课题申报人须登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平台(链接:https://gjxhktpt.mh.chaoxing.com/),进入“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研究指南”专项课题模块,对应完成课题申报。

(二)本次申报均通过学会课题管理平台的线上系统申报,申报工作1021日结束,课题平台在此截至日期将关闭申报通道,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校推荐申报课题由学会组织审核受理,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本年度立项课题须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正式立项之日起算。

六、材料递交

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附件2、附件3),并将申报书和活页纸质版(各4份)及电子版报到所在二级学院(部)或部门,由二级学院(部)或部门排序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后于828日前将申报材料(经学院/部或部门审核后以学院/部或部门为单位)送至高教所,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报人在学会课题管理平台上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平台操作手册可见附件5。

联系人:胡智惠         咨询电话:13861561627

办公地址:北京路校区明德楼302室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2.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书

3.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书活页

4.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

5.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平台(专项课题)使用手册(课题申报人版)

                                       高教所

2024年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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