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
(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
1.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
2.申请书6份;
3.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4.成果查重报告1份;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请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到所在二级学院(部)或部门,由二级学院(部)或部门填写汇总表后于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至高教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智惠 咨询电话:83591037(内线:51037)
办公地址:北京路校区明德楼302室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3.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高教所
2024年7月5日